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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病例会诊程序
时间:2016-01-21 08:00:00 查看次数:35625 来源:

     质量管理病科将受理通知书、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及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送至各职业病诊断小组秘书处职业病诊断小组及时组织集体会诊(3 人以上有资质医生参加)做好会诊记录做出会诊结论并签名后将所有诊断资料交质量管理科质量管理科根据会诊记录和会诊结论等资料编制打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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