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防治法》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解决法律实施过程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我国于2011年12月31日、2016年7月2日、2017年11月4日和2018年12月29日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四次修正。
二、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有特异性;
2.病因大多可以检测;
3.不同接触人群的发病特征不同;
4.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加强保护人群健康的预防措施。
四、职业病分类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10大类132种。包括:①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如尘肺、过敏性肺炎;②职业性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③职业性眼病,如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④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如噪声聋、牙酸蚀病;⑤职业性化学中毒,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⑥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如中暑、手臂振动病;⑦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如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放射性肿瘤;⑧职业性传染病,如炭疽、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警察);⑨职业性肿瘤,如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⑩其他职业病,如金属烟热、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五、职业病危害层级控制
1.清除/替代
清除/替代是职业病危害层级控制的首选措施,可以清除/替代时,不得弃之不用而采取其他措施。
如涂料中含有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1-溴丙烷、乙腈、甲醇等高致病化学物,首先要应用清除/替代控制措施,换用低致病溶剂。其次,如果能用自动化或机器人替代人操作,则应用先进工艺取代落后工艺的清除/替代控制措施。
2.工程防护
如果无法应用自动化或机器人替代人操作的清除/替代控制措施,优先采取工程措施(隔离、密闭、通风)措施。
3.管理防护
管理控制措施是一种辅助措施,包括培训教育、设备维护、改变劳动者工作时间或方式等内容。
4.个人防护
如果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仍不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就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撰稿:袁小方
审核:郭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