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职业病防治所全称为常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其前身是常德地区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成立于1982年,与原常德地区德山防治院合署办公,1984年搬迁到常德市洞庭大道中段71号,隶属于常德市卫生局领导。
本所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市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和职业病危害状况的调查;负责用人单位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状况评价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性健康检查;负责全市职业中毒事故、放射事故的现场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本所位于常德市洞庭大道中段71号,占地面积7.51亩,现有业务用房2200平方米,业务辅助用房300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34人。在职职工中有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管)医(药、护、技)师20人。拥有500MA-X光机、B超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职业卫生现场检测、检验和职业病检查仪器设备80台(件)。
2005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通过了省卫生厅专家组对我所人员、场地、设备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审,在全市率先取得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